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憂低收入資格不保 盲人陳情
【聯合報╱記者吳淑君/宜蘭報導】 2011.09.09 03:43 am
社會救助法修法後,對輕、中度殘障人士申請中低收入戶資格變嚴,宜蘭縣盲人福利協進會多名會員認為不合理,擔心10月重新審核低收入戶資格會被刷掉,昨天向縣議員劉添梧陳情,近日要再去內政部陳情。
宜蘭縣盲人按摩協會理事長廖俊霆指出,以前殘障人士申請中低收入戶,不用列薪資所得,以前也不用提出投保證明,如今一定要檢附,7月1日修法後的基本薪資改為2萬3896元。
廖俊霆說,有些人沒工作,投保的目的是想退休後,可以多領一筆投保給付,生活有保障,現在政府要把目前的投保證明換算成薪資所得,算起來的薪資變很高,這和實際收入有很大落差,而且重度殘障者的勞保費政府有補助,投保證明一拿出來,很多人中低收入戶資格一定會被刷掉,對他們損害很大。
社會處副處長楊秀川表示,很多殘障人士「虛偽投保」或提高額度投保,內政部認為參加職業保險卻未實際從事工作者,政府單位如果視而不見,等於默許當事人無工作能力卻享有社會福利給付,有違政府資源配置的公平原則。內政部建議當事人依實際收入調整投保薪資,沒有工作收入者,就改為國民年金保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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